根据《龙门县征地留用地安置实施方案》(龙府办〔2023〕10号),我单位已对龙城街道戴屋村村民委员会位于戴屋村塘屋村小组大塘道(现园区大道戴屋村委党群服务中心用地旁)地段面积为6.9975亩(4665平方米)的历史留用地相关材料真实性及安排留用地事实真实性等相关事宜进行确认,根据要求,现将戴屋村村民代表会议决议情况公示如下:附件:戴屋村村民代表会议决议.pdf公示时间为2023年7月17日至2023年7月25日,公示期内如存在相关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将相关意见以书面形式报送至我街道办事处,联系地址:龙门县龙城街道城内路6号联系电话:0752-7780560联系人:苏少华龙城街道办事处2023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