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马桥街道支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试行)为进一步优化服务业发展环境,给予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已在库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销售额)达到一定规模(批发企业达到5亿元,规上服务业企业达到5000万元)且年增速高于25%以上的,给予4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给予4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当年度运营管理主体机构成功引进首次实现月度新增纳入规上(限上)调查统计库的服务业企业,给予运营管理主体机构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上一年度运营管理主体机构成功引进首次实现年度新增纳入规上(限上)调查统计库的服务业企业且当年度增速高于25%以上的,给予运营管理主体机构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给予运营管理主体机构1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给予母公司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分离企业首次实现月度新增纳入规上(限上)调查统计库的(批发贸易类企业须超过1亿),给予母公司1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