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税务[发文机构]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文单位]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实施日期]----[成文日期]2022-03-15[发文字号]京发改〔2022〕338号[废止日期]----[发布日期]2022-03-17京发改〔2022〕338号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2022年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发改高技〔2022〕390号,做好2022年北京市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清单制定工作,可补充申请列入2020年度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企业清单,二、申报有关要求(一)申报时间及方式申请列入2022年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清单的企业,应于2022年3月25日至4月16日在信息填报系统(https://yyglxxbs.ndrc.gov.cn/xxbs-front/,申请列入2020年度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清单的企业,应于2022年3月15日至3月21日在信息填报系统“补充申请”栏目提出补充申报申请,于2022年3月25日至4月16日在信息填报系统“补充申请”栏目完成信息填写,(二)申报材料有关要求1.企业应按照《通知》中“附件材料-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项目和软件企业提交材料明细表”以及本通知“参考模板(附件2)”的要求提交证明材料,2.企业需提交纸质版材料和电子版材料,4.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发展改革委应指导属地相关企业于4月16日前通过信息填报系统提交申请,并于4月16日下班前将上述材料(纸质版三份,电子版一份)材料报送至市发展改革委,三、其他注意事项(一)2021年已列入清单的企业如需享受新一年度税收优惠政策(进口环节增值税分期纳税政策除外),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