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龙泉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奖项龙泉市人民政府质量奖(以下简称“质量奖”)是龙泉市人民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奖项,为鼓励质量创新、标准创新和品牌创新,同时设立“龙泉市人民政府质量奖创新奖”(以下简称“创新奖”),“质量奖”授奖对象为实施卓越绩效管理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从事产品生产、工程建设、服务提供、环境保护等的组织,“创新奖”授奖对象为实施卓越绩效管理并在标准创新、品牌建设和知识产权创造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从事产品生产、工程建设、服务提供、环境保护等的组织,二、申报范围龙泉市行政区域内实施卓越绩效管理,从事产品生产、工程建设、服务提供、环境保护的组织,(三)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满三年以上,(四)积极开展质量创新、标准创新和品牌创新,申报质量奖需详细说明导入卓越绩效管理的时间、过程、做法、成效和经验,(三)《龙泉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申报表》(附件1,申报材料请提交到龙泉市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龙泉市市场监管局质量与标准科,附件1龙泉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申报表.doc附件2龙泉市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pdf龙泉市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7月12日机构负责人:机构地址:联系方式:办公时间:公开电话:邮编:传真:邮箱地址:附件: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