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加快建设福州市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十四五”规划的通知》(国知发服字〔2021〕39号)和《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备案实施办法》(国知办发服字〔2020〕46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在福州市行政辖区内注册或登记的面向创新创业主体和社会公众开展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的社会化信息服务机构,包括高校、科研院所、公共图书馆、科技情报机构、行业组织、产业园区生产力促进机构以及相关市场化服务机构等,二、申报条件(一)拥有专业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工作团队,具备面向本市开展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的能力,能够利用知识产权基础信息资源为创新创业主体和社会公众提供免费或低成本的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开展商标信息公共服务的机构,开展专利信息公共服务的机构,《申报表》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申报单位核实盖章,相关规章和管理制度,(二)请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将推荐函、申报纸质材料及电子件汇总后于8月21日前统一报送福州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三)福州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对申报单位进行筛选、评审后,五、联系方式福州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联系人:张锦铭、郑守红,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7号楼317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