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事项)申报结果的公示根据《湖南省商务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湘商加贸【2023】1号)文件的要求,我局联合县财政局对企业申报的2023年度国家进口贴息资金项目进行了审核,根据要求,现将向市商务局、市财政厅拟推荐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13日—2023年7月19日,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提出,受理单位:新田县商务局、新田县财政局办公地点:新田县商务局301办公室新田县财政局612办公室新田县商务局⠂⠂⠂⠂⠂新田县财政局2023年7月12日推荐企业名单:湖南鲁丽木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