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镇、宝坻经济开发区、京津中关村管委会、经开集团:根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关于发布2023年第一批天津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津工信财〔2023〕2号)精神,2023年第一批天津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材料申报材料中所有复印件要求真实、清晰,项目申报材料不予退回,申报材料包括以下内容:1.项目申请书(附件9),2.申报方向对应附件中要求的材料,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并下载本企业信用信息报告,在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redit.scjg.tj.gov.cn/gsxt)网站查询本企业信用信息,6.项目申请单位法人(或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7.各申报企业需递交1份《项目推荐意见函》,2.项目申请单位将项目申报材料(纸质一式四份,光盘一式一份)、《项目推荐意见函》一份,(三)项目材料上报时限请各企业于7月24日下午18:00前将申报材料进行封装、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公司主要领导签字后,并会同区财政部门将推荐意见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附件:1.《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关于发布2023年第一批天津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2.区工信局负责接收项目申报科室及方向3.《项目推荐意见函》样表(联系人:投资促进科:庞忠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