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漳州市创业支持资金管理使用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漳人社〔2022〕223号)文件精神,对个体工商户、初创三年内小微企业吸纳就业,对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或有6个月以上(含6个月)工资发放银行记录,且申请补贴时该员工仍在申请企业就业的,按该企业招用的人数(法定代表人除外),给予每人不超过1000元、总额不超过30000元的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拟补贴福建务科建设有限公司共1家企业、8人,公示期间,可以以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区社发局劳动就业科反映情况,举报内容必须真实可靠,举报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和准确的联系方式,公示时间:2023年7月12日至2023年7月18日,联系电话:0596-3673988(区社发局劳动就业科),附件:2023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请单位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社会发展局2023年7月12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