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医保局关于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府厅字〔2022〕73号)、《江西省中药配方颗粒管理细则(试行)》等政策规定,经组织专家论证评审,现对江西省医保中药配方颗粒支付管理目录(第二批更新部分)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7月12日至2023年7月18日18时,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省医疗保障局提出正式的异议及理由,联系人:医药服务管理处胡春勤、赵翔联系电话:0791-86313276电子邮箱:ybjyyfwc@126.com附件:江西省医保中药配方颗粒支付管理目录(第二批更新部分)江西省医疗保障局202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