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政策类型文件名称政策内容支持对象审批单位审批单位科室及联系电话执行期限备注1惠企政策《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2022年修订)的通知》(云农机〔2021〕7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买农机具给予补贴(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的经营组织),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买农机具给予补贴(包括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的经营组织)各县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农业农村局农机股(相关政策可咨询州农业农村局农机科3123542)2021-2023年2惠企政策《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3年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的通知》(云政发〔2023〕2号)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2023年期间新增完成设施农业实际资产性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农业农村厅(相关政策可咨询州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科3122559)2023年1月—12月3惠企政策《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州战略的意见》(楚政发〔2016〕20号)农产品质量“三品一标”认证以奖代补:绿色食品认证和有机食品认证奖励5万元;获得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农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称号的,企业、组织和个体州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3131002长期4惠企政策《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非洲猪瘟防控促进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的实施意见》(楚政办发〔2020〕4号)1.稳定生猪生产扶持政策,备案的规模养殖场、养殖合作社等各县市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商务、市场监管、银保监、林业草原等部门,5惠企政策《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支持生猪产业加快生产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51号)1.在省内登记注册的企业,生猪养殖重点县2020年财政涉农整合资金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要优先用于发展生猪产业,备案的规模养殖场、养殖合作社等各县市人民政府、农业农村、发展改革委、财政、统计、自然资源、工业和信息化、水务、市场监管、银保监、林业草原等部门,省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积极为符合担保条件的种猪场和年出栏500头以上的生猪规模养殖场提供信贷担保服务,6惠企政策《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楚雄州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担保贷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楚政通〔2017〕92号)1.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向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签约的合作银行贷款,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养殖)大户州农业农村局计划财务科3123115长期2.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收取的担保费,州级财政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担保贷款金额的1.5%给予担保费补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只需提供价值不低于贷款金额70%的实质性反担保物,全州范围内从事肉牛肉羊养殖的农户(含专业大户及家庭农场)、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精深加工企业等各县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州农业农村局种植业与农药管理科31355002023年6月30日前9惠农、惠企政策《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兑付实施方案〉的通知》(云财农〔2023〕48号)补贴依据为稻谷、小麦、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等粮食作物播种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