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示范站、服务超市、产业园建设指引的通知》(粤人社函〔2021〕94号)文件规定,经家政服务单位提出申请,我局与县妇联联合制定工作方案并成立评审组,对参评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组织初审,以及到申请单位实地现场评审,拟将惠州市高新家政服务有限公司评选为惠东县“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示范站,现予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7月12日至7月18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我县“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示范站的评审结果有异议,请向我局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反映(联系电话:8806365),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