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桂花家属徐海春(身份证号码:42213019******4119)我局于2022年6月25日依法向你作出《广东省河源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源城分局社会保险基金退款通知书》(源社保退〔2023〕1号),请退回你母亲黄桂花多领取的供养亲属抚恤金25973元,因我局无法与你取得联系,其他方式不能送达,现公告向你送达《广东省河源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源城分局社会保险基金退款通知书》(源社保退〔2023〕1号),具体内容见附件,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视为送达,特此公告附件:广东省河源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源城分局社会保险基金退款通知书(源社保退〔2023〕1号).pdf河源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源城分局202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