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体经字〔2023〕12号关于规范开展体育设施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审批工作的通知各市州、县(市)体育(教体、文旅广体)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建立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意见〉的通知》(湘发〔2020〕9号)精神,落实《湖南省自然资源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目录清单的通知》(湘自资发〔2021〕38号)、《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开展省级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审批工作的函》(湘自资函〔2022〕2号)的要求,规范开展和推进市县体育设施国土空间专项规划(以下简称体育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省体育局联合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编制了《湖南省市县体育设施国土空间专项规划技术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体育设施专项规划是落实体育强省战略和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抓手,是保障体育设施项目落地建设的空间手段,立即开展体育设施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为体育事业发展做好空间保障,三、坚持体育事业公益主导属性,坚持政府主导,专项规划应依据《指南》要求编制,应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同步编制,最迟应在各市州、县(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批准一年内完成体育专项规划制定,附件:湖南省市县体育设施国土空间专项规划技术指南湖南省体育局湖南省自然资源厅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3年5月12日原文链接:http://tyj.hunan.gov.cn/tyj/xxgk/tzgg/202307/t20230711_293984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