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超限超载源头治理,特向社会公布我县重点货运源头管理行业主管部门及装载企业名单,请广大人民群众加强对相关单位和企业的监督,积极举报货车“双超”行为,监督电话:12328(营山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货运源头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要求安装出站计重和视频监控设施,出场计重设备要经过计量检测机构检验并出具“合格证”,出厂(场、站)要落实计重登记“货运单据制,各源头企业严把货物装载关、车辆称重关、车辆出厂关,确保出场车辆无“双超”行为,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加强货运源头企业的日常监管工作,从源头上有效遏制“双超”违法行为的发生,附件:营山县重点货运源头企业公示名单营山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