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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普宁市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普宁市人民政府 | 2023-07-11
普宁市人民政府2023年6月22日普宁市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揭阳市关于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给予每家企业15万元的奖励,给予每家企业25万元的奖励,给予每家企业6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给予每家企业10万元的奖励,给予每家企业15万元的奖励,给予每家企业20万元的奖励,给予每家企业3万元的奖励,给予每家企业4万元的奖励,给予每家企业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按销售(营业)额每户分别给予1万元或2万元奖励〔其中销售(营业)额1亿元以下的给予每户1万元奖励,四、促进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高质量发展(一)实施落户奖,我市再按以下政策给予奖励:施工承包企业资质首次晋升为特级资质的,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自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之日起2年内在我市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累计达到500万元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入库标准如下:1.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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