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起草了《关于调整本区征地养老人员2023年生活费标准的意见》、《关于调整本区原乡镇办企业中原居民户口退休(职)人员2023年养老金标准的意见》、《关于调整本区未参保城镇老年人和未参保自理口粮户老年人2023年养老补贴标准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电话:33868367青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浦区财政局2023年7月11日关于调整本区征地养老人员2023年生活费标准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根据本市有关调整标准,现就调整本区征地养老人员2023年生活费标准提出如下意见:一、调整标准(一)每人每月增加生活费61元,每人每月增加25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1943年至1947年期间出生)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5元;年满80周岁(1942年及以前出生)的人员,三、实行时间自2023年1月1日起调整本区征地养老人员生活费标准,关于调整本区原乡镇办企业中原居民户口退休(职)人员2023年养老金标准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根据本市有关调整标准,现就调整本区原乡镇办企业中原居民户口退休(职)人员2023年养老金标准提出如下意见:一、调整对象本区2022年12月享受原乡镇企业中原居民户口退休(职)待遇人员(已享受其他养老待遇人员按就高原则,二、调整标准(一)每人每月增加养老金61元,每人每月增加25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1943年至1947年期间出生)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5元;年满80周岁(1942年及以前出生)的人员,关于调整本区未参保城镇老年人和未参保自理口粮户老年人2023年养老补贴标准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改善本区未参保城镇老年人和未参保自理口粮户老年人的生活,现就调整本区未参保城镇老年人和未参保自理口粮户老年人的养老补贴标准提出如下意见:一、调整标准参照2023年调整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领取养老金人员养老金的精神,调整本区未参保城镇及未参保自理口粮户老年人养老补贴标准,二、资金列支各街道实施未参保城镇老年人和未参保自理口粮户老年人养老补贴所需资金,三、实行时间自2023年1月1日起调整本区未参保城镇老年人和未参保自理口粮户老年人2023年养老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