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北京市中小企业特别是专精特新企业融资发展,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现征集一批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机构和银行机构,择优纳入北京市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合作机构(第一批),后续将作为北京市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指定融资服务机构,一、征集对象(一)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机构申请成为北京市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合作机构的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机构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机构,(3)管理机构全职员工不少于10人,至少拥有2名具备5年以上投资或相关业务经验的专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1年有高精尖产业领域私募股权市场的成功投资案例,(二)银行机构申请成为北京市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合作机构的银行机构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申报主体应为北京市分行,线上产品原则上3-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线下产品原则上5-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二、申报材料(一)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机构1.《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机构申请表》(附件1),2.近1年服务北京市中小企业融资情况、相关产品手册等佐证材料,及相关佐证材料发送至邮箱zhuanjingtexin@jxj.beijing.gov.cn(邮件命名:申报融资服务合作机构-机构简称),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3年7月10日(联系人:林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