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行政机关受理陕西天空之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的设立歌舞娱乐场所的行政许可申请,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日期自2023年7月10日至2023年7月21日(十个工作日):申请人:陕西天空之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场所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15号天一国际3、4层经营范围:歌舞娱乐活动该娱乐场所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投资人情况类别姓名性别户籍或国籍备注法定代表人杨志浪男中国主要负责人杨志浪男中国投资人杨志浪男中国高怀红男中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力,有关人员可以于公示截止之日前向本机关提出听证申请,本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本机关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依法组织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联系电话:029-81150640、81150233通讯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A座邮编:710075公示机关:西安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23年7月7日分享:微信扫一扫:分享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