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拟对公共营养师从业人员开展技能培训和等级认定工作,请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积极(公共营养师)职业技能水平鉴定,可申报三级/高级工: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4.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可申报二级/技师: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3.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高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非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2.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