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2.高质量建设5G网络,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6.深化建设工业互联网网络,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三)实施算力网络统筹布局行动7.优化布局大数据中心,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8.合理部署边缘数据中心,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9.建设提升智能计算中心,省电子信息集团)(四)实施新技术基础设施夯实行动10.强化建设人工智能平台,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13.推进建设大数据平台,省大数据集团)三、稳步发展融合基础设施(六)实施产业基础设施数字化提升行动16.实施智慧农业工程,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七)实施传统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行动19.实施智慧能源工程,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八)实施公共服务设施信息化建设行动24.实施数字乡村工程,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25.实施新型智慧城市工程,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四、适度超前部署创新基础设施(九)实施创新平台培育提升行动29.培育国家级创新平台,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30.完善创新平台体系,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十)实施产业集群支撑平台建设行动31.建设产业公共服务平台,整体推进全省新型基础设施布局和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