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推进乡村产业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健全农产品品牌体系,鼓励农业经营主体强化品牌意识,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动技术创新应用,二是创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聚力打造“阿拉宁波”区域公用品牌+10个县级农产品产业公用品牌的复合品牌体系,立项实施50个以上农业经营主体技改项目,继续对农业经营主体予以贷款贴息,鼓励农业经营主体加大专柜、专营店建设,鼓励农业经营主体围绕市场消费趋势提升品质、创新设计、改进服务、扩宽渠道,鼓励供销合作社、快递企业、物流企业、农产品配送企业、平台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加工物流园等利用既有流通网络优势,重点保障生产保供、乡村产业、经营体系、美丽乡村、共同富裕、农田建设、农业“双强”和基础设施提升行动,重点用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粮食规模种植补贴、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农村指导性任务项目资金、乡村产业振兴项目、现代种业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等,对县级及以上农业经营主体在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等领域的各类设施设备投入进行改造提升进行补助,继续做好农业农村发展用地、农业产业项目用地、乡镇农业产业用地及村庄规划区等用地需求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