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和《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文件规定,种植粮食作物的情形包括在耕地上每年至少种植一季粮食作物和符合国土调查的耕地认定标准,采取粮食与非粮食作物间作、轮作、套种的土地利用方式,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在耕地上间种和套种果树的图斑,我市各级政府和农业相关部门十分重视“名特优新”农产品的培育保护,我市已获农业农村部登记保护的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共20个,自然资源和规划、农业农村、财政部门做好间种套种耕地特别是“名优特新”区域耕地的指导监督和相关认定工作,集成推广一批适用土壤改良培肥、化肥减量增效、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技术模式,积极示范推广间作套种技术,因地制宜推广粮经、粮饲等多种间作套种模式,切实保护耕地质量,针对间作套种关键技术及新模式开展联合攻关,研究套种对土壤养分、果树生长及果实品质、不同粮食作物、蔬菜等生长的影响,明确不同果树与不同粮食作物、蔬菜等套种的相互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