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在建议中提到“建立长效考核机制、建立镇村干部网格责任制、进一步开展美丽乡村建设”正在我市乡村振兴实践中进行落实,近年来宁波市持续推进《宁波市推进乡风文明建设工作意见》,培树推广“婚丧礼俗整治”“道德银行”“乡村德治20条”“农民诚信指数”等乡村德治品牌,不断完善乡风文明建设长效考核机制,探索制定乡风文明建设评价体系,根据乡风文明建设“八项重点工作”,设立以村庄洁美环境好、移风易俗观念好、家风家训传承好、基层创建成效好、文化活动乐民好、志愿服务普及好、村规民约执行好、群众评议氛围好为主要内容的乡风文明榜,遵循2023年1月13日国家乡村振兴局等7部门制定的《农民参与乡村建设指南(试行)》,结合我市乡村建设的实践,一是积极支持农民参与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管护,二是要保障农民参与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管护的积极性,广泛发动农民群众清洁村庄公共环境和庭院环境,三是要带动农民开展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组织农民议定村庄建设项目优先序,推进乡风文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