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光明区人才住房配租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2023年第一批次面向企事业单位配租人才住房的认租情况(截至2023年7月4日17:30,具体详见附件1),造成光明区人才住房申报系统过载,现决定对《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面向光明区企事业单位配租人才住房(2023年第一批次)的通告》内通告的认租时间予以延长,网上认租时间延长至2023年7月7日18:00,光明区人才住房申报系统将在工作时间开放(9:00-12:00,7月7日18:00前未完成网上认租的,视为放弃本次认租,请有住房需求的在库企事业单位尽快认租,已认租的企事业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认租房源,优先面向项目辖区内在库企事业单位配租,具体配租顺序详见附件2,请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谨慎选择房源,附件:1.截至2023年7月4日18:00各项目认租情况2.配租顺序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202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