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资助情形(一)行政裁决、行政调解等行政处理程序已终结,维权请求获得支持(行政调解需同时提交法院出具的司法确认书),(二)司法诉讼程序已终结,维权请求获得支持,(三)专利、商标无效程序已终结,维权请求获得支持,三、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8月1日,四、申报方式(一)申报人将所有申报材料扫描成PDF电子文档,压缩成单一文件后发至省知识产权局维权援助资助邮箱:zscqwqyzzjsq@sina.com,省知识产权局按材料发送至邮箱的先后顺序进行审核,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符合申请条件的,以邮箱收件时间为申报时间,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省知识产权局及时通过申请人所留电话或邮箱通知申请人补正,申请人应于5个工作日内按要求补正相关材料,以初次收到材料的时间为申报时间,经审核,不符合申报要求的,省知识产权局通过电话或邮箱通知不予受理,并告知理由,(二)省知识产权局按照申报时间先后顺序,根据财政预算资金确定资助件数,经省知识产权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后,资助名单在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门户网站(amr.guizhou.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五、申报材料要求申报知识产权维权资助资金的单位或个人,应当提交以下资料:(一)贵州省知识产权维权资助资金申请表;(二)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个人身份证;(三)专利、商标、地理标志证书及文件;(四)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五)信用承诺书(资助对象应当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须将申请材料做脱密处理,确保涉密信息安全,对提供虚假材料及以不正当行为骗取或套取资助资金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六)行政处理决定书(包括行政裁决决定书、专利、商标无效宣告书、调解书)、判决书、仲裁决定书等,国内维权每件案件资助1万元,涉外维权每件案件资助10万元,同一权利人同一权利类型,每年最多资助1件案件,国内维权每年按申请资助先后顺序资助不超过100件,涉外维权每年按申请资助先后顺序资助不超过10件,特此通知附件:1.贵州省知识产权维权资助资金申请表(模板)2.信用承诺书2023年6月30日(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