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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进口贴息项目的通知

东莞市商务局 | 2023-07-05
现就开展省进口贴息资金项目申报工作事项通知如下:一、支持范围对在市内注册登记的企业(单位)以一般贸易、租赁贸易方式进口列入《广东省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19年版)》(以下简称《目录》,可登陆广东省商务厅网站查看)中的技术(不含自关联企业引进的技术)和产品(不含旧品)给予进口贴息支持,二、申报条件(一)申请企业(单位)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的行为,(二)申请进口产品贴息的企业(单位),申请进口技术贴息的企业(单位),(三)申请进口贴息的进口产品和技术应在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完成结关和执行合同(技术进口,(四)申请企业(单位)本次申报进口产品、技术未申报过国家进口贴息项目,(五)技术进口合同中不含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31号)规定的条款,四、申报材料(一)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的进口贴息事项申请表(附件1)和申请报告,申请报告中需说明企业(单位)基本情况、进口项目的用途及预计可产生的效益、项目的绩效目标、本企业(单位)近三年有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有无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等情况,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及与其对应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复印件,需提供《技术进口合同登记证书》《技术进口合同数据表》及银行出具的注明技术进口合同号的付汇凭证(复印件),需提供列明商品技术参数的进口合同或产品说明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各企业务必于市财政局完成资金拨付后1个月内向我局(市机电办)报送当次贴息资金使用报告,附件:1.先进技术和产品类进口贴息项目申请表2.先进技术和产品类进口贴息项目表3.《广东省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19年版)4.先进技术和产品类进口贴息项目专项资金申报系统使用指南东莞市商务局2023年7月3日(联系人:产业发展科古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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