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的通知》(粤财科教〔2022〕237号,附件1)精神,以及市教育局制定的资金分配方案,其中,将按照资金分配办法据实清算和调整,多退少补,直达资金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准确,此标识贯穿项目入库、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资金拨付全过程,且保持不变,在一体化系统中及时下达包含“三保”标识的指标,不得随意增加、删减和修改,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六、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全面实施“三保”资金专户管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粤财预〔2022〕52号)等有关制度规定,按照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科学管理和使用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