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示内容经兰州金融控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市政府金融办依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性担保和纾困贴息机制促进中小微企业稳定发展的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拟向市金控担保公司给予担保代偿补贴资金,市金控担保公司向兰州七里河新华村镇银行代偿甘肃金博天华商贸有限公司贷款本金及利息总计为4865369.05元,拟补贴资金为973073.81元,市金控担保公司向甘肃银行兰州市金城支行代偿兰州圣达工贸有限公司贷款本金550万元,拟补贴资金为110万元,补贴总计为2073073.81元,二、公示期限自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三、其他事项如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异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反馈,单位:兰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5268号名城广场4号楼17楼,联系人:陈军联系电话:8230152兰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