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如皋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考评认定结果的公示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认定工作的通知》(皋农发〔2023〕53号)要求,由符合申报示范社条件的农民合作社自愿申报,经镇(区、街道)初审、市考察评审、局党组讨论确定,现将拟评定为2023年如皋市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的如皋乔盛土地农地专业合作社、如皋市高顺土地农地专业合作社及如皋市诺森土地农地专业合作社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7月10日前反馈到市农业农村局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联系人:潘颖,电话:87199968,电子邮箱:如皋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