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组织申报2023年度阳泉市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阳泉市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是指通过科学管理、有效配置科技资源、持续引导企业和各类服务机构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活动,阳泉市科技成果转化示范企业(以下简称“示范企业”),具体申报条件参照《阳泉市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管理办法(试行)》(阳科发〔2022〕54号)(附件1),二、申报材料(一)示范基地1.阳泉市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申报书(附件2),(5)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相关政策文件和发展规划,(8)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管理机构及开展工作情况,3.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二)示范企业1.阳泉市科技成果转化示范企业申报书(附件3),2.相关附件包括:(1)申报单位营业执照,(9)特殊行业须提供符合该行业管理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资质证书、产品认证、市场准入证明、安全检测报告、环评报告或文件等),3.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签字盖章后报送至组织管理部门,3.申报材料包括书面申报材料、电子版申报材料,书面申报材料与电子版申报材料须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