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发改委、工信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自治区关于促进汽车消费恢复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新发改就业〔2022〕490号)和《关于延长开展自治区汽车消费补贴活动及汽车下乡专项行动的通知》(新发改就业〔2022〕598号)的文件要求,克拉玛依市开展了自治区汽车消费补贴活动及汽车下乡专项活动,经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公安局联合审核,现将符合补贴条件的补贴车辆信息、补贴金额等进行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受理单位提出,受理单位:市商务局贸易市场科(科研楼A座213室)联系电话:0990-6238908公示日期:2023年7月5日—7月9日附件:克拉玛依市汽车促销补贴名单克拉玛依市商务局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