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2023年工作要点》(浙亩均〔2023〕1号)和《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推进企业综合评价的实施意见》(温政发〔2018〕15号)等文件精神,对全市工业企业实施综合评价,现将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用地面积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3年7月4日至2023年7月6日,如对公示面积信息有异议或需对缺失数据进行补充的企业,请于7月6日前反馈至各乡镇街道或直接向市亩均办反馈申请纠错,并提供营业执照、租赁合同、2022年度用电明细清单、2022年纳税申报表及纳税证明等证明材料,逾期视为无异议,欢迎社会各界对公示对象进行监督,咨询地址:市亩均办(市经信局307室)咨询电话:65628839附件:瑞安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用地面积公示名单.xlsx瑞安市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