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2023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3〕44号,现就组织推荐2023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的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是定位在区级行政区划范围内,以中小企业为主体,主导产业聚焦、优势特色突出、资源要素汇聚、协作网络高效、治理服务完善,具有较强核心竞争力的中小企业产业集群(具体指标参见《促进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发展暂行办法》),二、围绕本市优势与特色产业,在入围2023年市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中择优遴选发展水平居于细分领域全国前列的中小企业产业集群,组织集群运营管理机构填写《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表》,以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为申报主体提交申报材料,请各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于2023年7月10日前将加盖公章的《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表》一式5份(正本1份、副本4份)及电子版光盘2份,报送至世博村路300号5号楼411室,四、请各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和产业集群运营管理机构实事求是填报申请文件并提供佐证材料,如发现虚假申报或隐瞒违法违规行为的,立即取消其申报资格,附件: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表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23年6月30日附件: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表.doc政策性文件留言咨询(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