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新技术、新产品就地应用,市科技局制定了《青岛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科技成果应用场景示范项目奖补实施细则(试行)》,青岛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7月4日青岛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科技成果应用场景示范项目奖补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第二条本细则所称科技成果应用场景示范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围绕我市城市更新建设和实体经济重点产业链发展,区(市、功能区)投入资金、资源等支持企业利用新技术新产品开展产品(服务)应用示范或小批量测试验证活动,第二章支持对象及申报条件第五条奖补政策申报主体为项目建设单位,并由项目建设单位联合新技术新产品提供单位共同申报,第七条申报材料:(一)青岛市科技成果应用场景示范项目申报表及实施情况报告,涉及测试验证活动的新技术新产品小批量验证清单,(二)区(市、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遴选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应明确区(市、功能区)对项目资金、资源投入等支持情况,对采用同一新技术新产品的项目不重复奖补,附件青岛市科技成果应用场景示范项目申报资料清单1.青岛市科技成果应用场景示范项目申报表(附件1-1).docx,2.新技术新产品小批量验证项目实施情况报告(附件1-2).docx,3.项目新技术新产品测试实际发生投资情况说明(附件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