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规范和加强广州市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我局修订了《广州市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范和加强广州市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科技专项资金)的管理,第二条【资金设立】按照《广州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四条【遵循原则】科技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遵循“突出重点、分类支持、科学规范,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六条【市科技局】市科技局全面负责科技专项资金预算编制和执行,竞争性前资助科研项目、定向组织前资助科研项目的项目承担单位还应按市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要求履行相应的职责,第三章科技专项资金预算编制第九条【编制要求】科技专项资金年度预算根据科技创新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市财政财力情况确定,第十条【用途范围】科技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落实国家、省和市科技创新发展战略,市科技局根据科技领域事业发展的目标任务、大事要事清单和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开支范围】按照科技计划类别及经费支持方式确定开支范围:(一)竞争性前资助科研项目和定向组织前资助科研项目资金按照市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要求规定范围开支,第十二条【绩效目标】市科技局建立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第五章科技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和监督管理第十七条【绩效管理】市科技局要建立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第十八条【绩效评价】市科技局根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市科技局对科研项目承担单位和科研人员在科研经费管理使用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