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度的《关于高水平建设科技创新强市的政策意见》(诸政办(2021)56号)、《关于印发《关于高水平建设科技创新强市的政策意见的实施细则》(诸科(2021)28号)和2022年度的诸政办发〔2022〕31号《关于高水平建设科技创新强市的政策意见》、诸科〔2022〕16号《关于印发《关于高水平建设科技创新强市的政策意见的实施细则》的通知》精神,经审核研究,拟对2021、2022年度部分科技成果技术交易、新认定新产品(技术)、促成科技成果技术交易等进行奖励,共计金额329.5627万元(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起止时间为2023年7月3日至2023年7月10日,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项目和资金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间内联系,提出异议应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联系科室:市科技局合作成果科,电话:89089596,地址:诸暨市浦阳路18号科技局521室,附件:科技成果技术交易、新认定新产品(技术)、促成科技成果技术交易等奖励汇总表.docx诸暨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