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天津市滨海新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现开展2023年第二批滨海新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项目验收工作,有关事项如下:一、验收对象2022年立项并于2023年6月30日执行结束的36项滨海新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项目(附件1),二、验收内容对照任务合同书,三、验收程序1.自查总结项目承担单位自查项目实施情况,按照任务合同书逐一对照总结工作,2.初步审核各开发区、有关街镇受理本辖区项目结项验收材料并初步审核,3.验收评审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组织集中验收评审会,四、报送材料1.《滨海新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任务(项目)结项书》(附件2),具体格式体例参照项目验收工作总结报告、技术总结报告编写提纲(附件3、4),《滨海新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任务(项目)结项书》单独装订,五、报送时间结项验收项目承担单位于2023年7月14日前将项目验收材料提交各开发区、有关街镇进行初审,各开发区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及有关街镇应于2023年7月20日前将项目验收纸质及电子版材料汇总后报送至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附件:1.2023年第二批滨海新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验收项目清单2.滨海新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任务(项目)结项书3.项目验收工作总结报告编写提纲4.项目验收技术报告编写提纲5.项目中央财政资金使用明细表(样例)2023年6月30日(联系人:冷雪、林文婧,邮箱:bhscjcjs@tj.gov.cn)附件下载:关于开展2023年第二批滨海新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