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社〔2022〕258号)文件精神,拟从就业补助资金中支付公益性岗位安置的47名就业困难人员2023年1月—2023年12月岗位补贴998280元(1880元/人/月),社会保险补贴453994.38元,共计1452274.38元,现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自2023年7月3日至7月9日),若认为有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条件或实际情况的,请在公示期内向翼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股反映,联系人:崔红朝联系电话:0357—4928668附件:2023年1-4季度公益性岗位补贴花名表.xls翼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