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管理办法》(财农〔2021〕36号)、福建省财政厅《进一步做好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闽财农〔2021〕17号)和泰宁县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宁县国家级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泰财〔2021〕46号)、《关于做好2023年泰宁县国家田园综合体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泰财〔2023〕1号)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经泰宁县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确定的公共服务平台项目7个及专家小组评审的产业项目10个向社会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自2023年7月3日至2023年7月10日,监督电话:0598-7830816附:泰宁县2023年田园综合体中央财政补助项目申报汇总表泰宁县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泰宁县财政局代章)2023年7月3日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管理办法》(财农〔2021〕36号)、福建省财政厅《进一步做好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闽财农〔2021〕17号)和泰宁县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宁县国家级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泰财〔2021〕46号)、《关于做好2023年泰宁县国家田园综合体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泰财〔2023〕1号)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经泰宁县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确定的公共服务平台项目7个及专家小组评审的产业项目10个向社会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自2023年7月3日至2023年7月10日,监督电话:0598-7830816附:泰宁县2023年田园综合体中央财政补助项目申报汇总表泰宁县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泰宁县财政局代章)202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