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启动2023年度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培育对象(以下简称培育市场)遴选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原则培育市场遴选工作按照自愿申报、择优推荐、综合评定的原则开展,申请培育市场要及时梳理2021年以来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情况,认真填写《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培育对象申报表》(附件1),各省(区、市)知识产权局根据申请培育市场提交的材料,填写《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培育对象推荐表》(附件2),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各省(区、市)知识产权局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各省(区、市)知识产权局要充分认识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培育工作为引领,推动实施《商品交易市场知识产权保护规范》《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保护管理》两项国家标准,深入开展辖区内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培育工作,各省(区、市)知识产权局要加强对培育申报市场的实地考察,充分摸清培育申报市场知识产权保护的工作情况,各省(区、市)知识产权局要明确此项工作的联系人,附件:1.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培育对象申报表2.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培育对象推荐表3.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培育申报对象遴选参考指标4.各省(区、市)知识产权局联系人信息统计表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202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