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20〕47号),湖州市大中专毕业生职称初定(第三批)的材料审核工作已完成,共268份材料审核通过,现予以公示:1、反映问题方式: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湖州市职业资格指导服务中心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2、公示时间:从2023年7月3日起至2023年7月7日;3、联系电话:0572-2033099;4、联系地址:湖州市金盖山路66号(湖州市民服务中心5号楼1213室)附件:2023年初定第一批公示名单湖州市职业资格指导服务中心2023年7月3日3597123-23949-33-公告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