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厅科函〔2023〕16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联合会),部管社会团体,引导社会团体制定高质量团体标准,现组织开展2023年工业通信业百项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和条件具有法人资格的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以及产业技术联盟等(以下统称社会团体)正式发布实施的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团体标准,在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支撑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引领未来产业创新发展、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二、申报程序和要求(一)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由社会团体自愿申请,经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或有关行业协会(联合会)等部标准化工作受托机构(以下统称推荐部门)推荐,向我部申报,我部管理的社会团体,以及属于社会团体性质的部标准化工作受托机构可直接向我部申报,(二)社会团体对所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同时提交两项及以上团体标准的社会团体,三、申报材料(一)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需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