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市人社局《关于做好初创企业创业场地租金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武人社函[2021]143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对毕业5年以内大学生、法定劳动年龄内退伍军人、毕业5年以内技工院校毕业生在我市各类孵化器外创业未满3年且正常缴纳租金后,经人社部门核实,可给予最高每人每月补贴500元,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36个月(月租金不足500元的据实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资金中列支,2023年6月市人社局东湖分局受理10人申报(申请人为陈颖、王万武、张鑫阳等申报材料见附件),拟拨场地租金补贴金额5.6万元,现将场地租金补贴补贴人员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七天,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受理异议部门及电话:市人社局东湖分局就业科监督电话:67880232附:2023场地租金补贴人员公示表2023场地租金补贴.xlsx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二〇二三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