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争取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提供政策支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征集条件申报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的机构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一)申报主体应为具有本地服务能力的企业(需提供本地服务团队、本地长期办公场所等相关证明),并能够依据标准为中小企业开展数字化转型服务,(五)能根据本市上述细分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需求,并能提供上述细分行业数字化转型服务案例(不局限于本市),(六)曾为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或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提供过数字化转型服务的优先考虑,二、有关要求(一)对于申报单位,市工信局将组织专家团队对其服务能力进行专业评估,(二)服务资源库实行动态管理,填报《厦门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申报书》(见附件),于7月4日前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处(市政府东楼608室),电子版材料同步于2023年7月4日前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xmjxjqyc@xm.gov.cn,邮件主题命名为“企业全称-厦门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申报书”,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处卢杰,附件:厦门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申报书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