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根据《温州市商务局温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中小外贸企业拓市场)申报工作的通知》(温商务联发〔2023〕11号)精神,为做好2022年度龙湾区中小外贸企业拓市场项目的申报工作,请各街道根据文件要求,请各有关企业根据通知要求及时开展申报工作,一、申报内容支持中小企业外贸拓市场,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及拓展国内市场,在市商务局、市财政局确定的资金额度内给予支持,二、申报要求(一)具体申报条件及材料详见申报指南,(二)申报企业注册地及财政隶属关系应在龙湾,三、其他事项(一)已享受财政政策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再重复安排,(二)各项目申报材料要真实、合法、完整、清晰,项目申报材料不完整、不清晰的不予支持,伪造材料、骗取资金的,请联系区商务局外贸科,电话:86966896地址:龙湾区行政服务中心大楼9楼912室附件:2023年支持中小外贸企业拓市场项目申报指南.doc温州市龙湾区商务局温州市龙湾区财政局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