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宜良县砂石(红土)等矿产资源,规范砂石(红土)资源开发利用行为,防止国有资源流失,防范各类涉砂资源违法和腐败行为的滋生,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砂石(红土)资源需求,促进砂石(红土)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国版本图书馆CIP数据核字(2019)第183241号)、云南省发展改革委会等部门制定的《关于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方案》(发改价格〔2020〕473号)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宜良县自然资源局结合工作实际起草了《宜良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砂石资源(含土)管理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一、征求意见时间2023年6月30日至7月14日,二、意见反馈方式(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反馈至:ylxgtjjcdd@163.com,请在邮件标题注明“宜良县自然资源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反馈”,(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反馈至:宜良县匡远街道温泉路11号宜良县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邮政编码:652100),请在信封上注明“宜良县自然资源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反馈”字样,特此通告宜良自然资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砂石资源管理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