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长泰经济开发区银塘B片区04-1地块(以下简称本地块)区域评估事项结果予以公告,一、环境影响评价,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2021版)的规定,可不做环境影响评价,若引进项目涉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2021版)中需要编制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再根据相关规定落实,项目主体工程选址、建设方案符合水土保持相关规定,本地块的建设不存在不可恢复的因水土流失而产生的重大影响和制约项目的重大影响因素,本地块建设所引发的水土流失,可以通过各种水土保持防治措施加以减缓或消除,把项目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降低到最小,建设单位在完成主体设计的各项措施并进一步落实好本方案补充的水土保持措施后,本地块已通过全国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系统查询,1.本地块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级为二级,本地块不在长泰区文物保护区范围内,本地块项目不属于重大价值或重大影响应该进行地震评价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