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道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源头治理工作的通知》(交运发〔2011〕355号)和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快推进公布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的通知》(浙交办〔2018〕103号)文件要求,为建立车辆超限超载源头管理机制,严把车辆超载超限源头管理关,持续稳定推进车辆超载超限长效管理工作,经相关部门对辖区内货运企业进行核查,决定公示辖区内货运源头企业名单(详见附表),列为重点源头单位,接受社会监督,各货运源头单位要切实落实车辆合法装载和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履行源头治超工作职责,严把货物装载关、车辆称重关、车辆出厂(场)关,确保出厂车辆无超载超限行为,各道路交通安全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各自在治超工作中的职责,强化对货运源头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附件:《南浔区源头治超重点货运源头企业公示表》附件:南浔区源头治超重点货运源头企业公示表序号源头单位单位地址货物类型年出场货运量(万吨)企业负责人行政主管部门1湖州刚强水泥有限公司双林镇散装水泥41.95屠新根南浔区发改经信局2湖州宏菱水泥有限公司菱湖镇散装水泥42.57王根才南浔区发改经信局3浙江清湖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练市镇散装水泥28.21翁惠根南浔区发改经信局4湖州鑫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开发区普通货运43潘勤荣南浔区交通局3595494-28423-133-公告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