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常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常科发〔2021〕20号)等文件,现启动2023年第三批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书面验收工作,通知如下:1.验收对象和方式,市级科技经费拨款50万元(不含)以下、已完成合同全部指标、验收材料齐全(详见附件)且经费使用规范的面上项目,采用集中评估的方式进行验收,可在线打印,项目承担单位登录常州市科技管理综合服务平台,填写验收申请表并提交,经项目主管部门和市科技局审核同意后提交书面材料,“项目实施和验收操作说明”请登录平台后在首页下载,网上申请截止7月13日17:00,书面材料(一式一份,项目合同务必附上,具体要求见附件)上报截止7月19日17:00,附件:书面验收材料要求常州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6月28日下载本信息公开文件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