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推进我区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住宅全装修发展,将高星级绿色建筑、装配式建造、建筑节能的实施目标和指标要求分解落实到具体工程项目上,政府投资工程全面应用装配式技术建设,地上建筑面积2万平米以上的商品住宅项目不少于地上住宅建筑面积50%的部分建筑单体应实施装配式建造,鼓励其他工程项目实施装配式建造,大力发展钢结构装配式住宅,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不断提升装配式建筑建设水平,2023年全年实现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以上,推动装配化装修和钢结构等装配式建筑深度融合,建立比较完备的适应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将星级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等控制性指标分解落实到具体工程项目上,新建装配式建筑应符合国家或浙江省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及本市实施细则要求,大力发展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将钢结构等装配式建筑、高星级绿色建筑纳入绿色金融重点支持范围,以上政策支持中所指的装配式建筑是指装配式住宅和公共建筑。